安徽同金科技企业项目申报

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

来源:滁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
县(市、区)工信局,市经开区、苏滁高新区经运局

根据《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》(皖经信中小企函〔2022140号,以下简称《实施细则》)及省工信厅通知要求,现就2025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价条件

参照《实施细则》中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,已被认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的,不参与评价。

评价程序

1.请各广泛动员,组织有申报意向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://zjtx.miit.gov.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),如实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信息、上传佐证材料(见附件1)。

2.企业注册地所在县(市、区)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,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、实地抽查,初审通过的向市工信局推荐,同时提交申报系统

、工作要求

(一)各地要加大政策宣贯力度,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动员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评价,确保做到应报尽报,并做好申报指导工作。

(二)申报企业及时与所在地工信部门联系确认材料提交时间,严格按照清单(附件1)提供佐证材料,每项佐证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为1pdf文件,按清单顺序汇总整理后,压缩为1个压缩包上传(大小不超过300M)。同时,提交1份纸质版佐证材料报所在地工信部门,并与系统中上传的保持一致,若佐证材料缺失,将影响最终评价结果,建议企业系统提交后,及时与所在地工信部门联系确认。

请各县(市、区)及园区工信部门对照评价标准(附件2),严格把关,逐项核实企业系统中上传的佐证材料,审核企业系统评分,同时在企业提交的自评表中填写相应评分,查询核实企业信用,按要求做好实地抽查,于41日前完成项目初审、系统提交,并将推荐行文、推荐汇总表(附件3)和申报评价汇总表(附件4)报送市工信局中小办,电子版同步报送

联系人:陈亚运;联系电话:3926017

邮箱:czzxb3011@163.com

附件:1.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

2.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

3.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推荐汇总表

4. 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评价汇总表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      滁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5312

附件1-4(1).zip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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